| “小官大贪”!辽宁一县纪委书记伙同他人受贿1.1亿元,已被公诉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12/4 12:01:5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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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12月2日,辽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2019年11月13日,原中共辽宁省长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长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潘福忠受贿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福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福忠于1999年至2019年,在担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侦查二处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七纪检检察室主任、大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室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共辽宁省长海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他人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11226.42万元人民币,单独收受1290万元人民币、72.6万美金及价值3.84万元人民币金条十二根、价值4万元人民币山水画一幅。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4月10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公布,大连市长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福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潘福忠简历 潘福忠,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士。 1989年9月—1993年7月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学生 1993年7月—1994年9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工作人员 1994年9月—1996年6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科员、书记员 1996年6月—1998年3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科员(1996年6月任助理检察员) 1998年3月—2001年3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副主任科员 2001年3月—2001年4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主办六室副主任科员 2001年4月—2004年12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主办六室主任科员(2002年4月任检察员) 2004年12月—2005年12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主办四室主任科员 2005年12月—2007年1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7年1月—2012年5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 2012年5月—2014年6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 2014年6月—2015年4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15年4月—2015年12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5年12月—2018年1月 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8年11月—2019年1月 大连市长海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委书记,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长山群岛海洋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提名为长海县监委主任候选人 2019年1月— 大连市长海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委书记,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长山群岛海洋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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