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2/2 11:15:0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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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月1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 急管理部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国家煤监局电话通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排查化解全国“两会”期间重大风险点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实抓细抓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通知》指出,要坚守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层层传导压力,精心谋划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狠抓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把重大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要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网络和驻矿安监员制度,实行定期巡查,发挥驻矿安监员“哨兵”作用,对春节和“两会”期间停产停工的煤矿,督促其严格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春节之后复产复工煤矿,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坚决防止以整改隐患的名义违法生产;对长期停工停产的煤矿,责令地方政府逐矿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同时,加大对列入整合矿井的监察频次,对不按设计施工、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各方责任不落实的煤矿,一律依法停止建设。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用好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行刑衔接六项措施,提高执法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通知》明确,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将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门组织机构,对各产煤地市及煤矿企业的全国“两会”期间重大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进行重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通过开展“告知式”监察执法,对煤矿未查出的问题隐患,严格依法处罚;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合格的煤矿,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同时,认真检查各产煤市(地)、县(区)政府关于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部署情况、国有重点煤矿和开工的地方煤矿制定“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预案及应急值守情况、煤矿企业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情况、领导带班下井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灾害治理等情况。 《通知》还对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电话通知精神,加强值班值宿,严格应急值守等提出具体要求。 (稿件来源:办公室 陈化田 尹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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