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212人涉黑犯罪获重判 最高死刑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2/22 10:50:12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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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黑龙江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18年,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7件77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12人,判处财产刑近5000万元。 发布会提到,黑龙江法院严惩为垄断矿产开采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郭立新等23人重大涉黑犯罪。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去年10月,郭立新等23人涉黑案在黑龙江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罕见的是,当时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荣坤,黑龙江省高院院长石时态,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旁听了庭审。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09年至2014年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非法聚敛钱财2300余万元,实施故意杀人犯罪2起(致3人死亡)、非法采矿犯罪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盗窃犯罪1起,暴力性违法事件12起。 一审分别判处郭立新死刑,郭双喜、张成友死缓并限制减刑。一审宣判后,郭立新等不服,上诉至黑龙江高院,二审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此番发布会还提到,黑龙江法院严惩在全国有影响的“疯狂大货车”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整肃哈尔滨地区交通秩序;审结涉“套路贷”“校园贷”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类型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原友谊县国土局原局长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各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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