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强执法防事故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2/28 15:23:52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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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厂煤气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未对发包项目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5月初,娄底市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及棒材厂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将检查情况录入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并提请立案调查。这样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娄底市安监系统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在“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期间,娄底市共立案调查515起,经济处罚6276.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634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198个,取缔关闭329处,问责领导干部17人,行政拘留151人,抓捕涉嫌犯罪嫌疑人员53人。市、县、乡三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频次、处罚和问责力度比2017年显著增加。2018年,娄底市安监局再次荣获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严格执法促进安全生产 “建立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2018年5月,湖南省安委会启动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推进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旨在通过大力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省“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开展后,娄底市迅速行动,通过严执法、严处罚、严问责,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8年5月15日-16日,娄底市安监局煤矿检查组对大建矿业有限公司北平井、红新井进行“强执法防事故”安全检查。在北平井检查组排查隐患17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罚3000元。在红新井检查组排查隐患17条,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处罚2000元,立案查处1条。检查组要求该矿务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2018年6月8日,娄底市安监局召开案审委员会会议,集体审核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及棒材厂的处罚决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数十条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拟作50万元行政处罚。同时,以此案件作为“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召集局机关所有负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列席案审会。 从“后进生”跃居全省第一 多年来,行政执法一直是娄底市安监系统的短板,在全省安监系统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时,长期排名垫底。从2018年5月开始,全省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实行严格的月考评通报,5-9月娄底各项考评指标(除经济处罚外)明显排名垫底。 只有认清问题并找到问题的症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全系统政策法规会议多次讨论,理性分析,确认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长期排名垫底的主要原因一是长期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思想严重,导致检查多,处罚少;重罚款、轻程序,执法随意,文书案卷质量差。二是市、县、乡三级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不平衡。三是全系统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未落实。 为此,娄底安监系统同频共振推出多项举措,如硬性规定,局本级各执法科室(单位)必须无条件实行有痕执法;出台文件,要求市、县、乡三级无条件全面使用执法软件执法;特别规定,行政执法月考评排名靠后的取消年度绩效评先评优资格;邀请法院法官在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优秀案卷给予奖励等。 同时,坚持日调度、周通报、月考评,每月召开行政执法专题会议,及时总结上月行政执法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部署当月行政执法工作。赴全市6个县市区局开展专项督查,逐个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在双峰县召开行政执法现场推进会,由当时各项工作相对领先的双峰县局和双峰县甘棠镇、走马街镇作典型经验介绍,示范引导,整体推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工作。 2018年5-9月,娄底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在全省月考评排名居后三名,10月排名倒数第四名,11月提升到第三名,12月跃居全省第一名。12月考评的几个主要指标,横向比较在全省14个市州遥遥领先,纵向比较逐月创新、稳步提升。全市安监系统12月执法检查频次全省第1名,立案查处数全省第3名,行政处罚金额全省第1名,简易行政处罚数全省第1名,案卷评查质量全省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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