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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朝:不伤别人就是不伤自己

煤炭资讯网 2019/3/10 11:15:33    一事一议
     我们在强调安全工作时,通常只偏重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几乎没有“避免伤及他人”的要求。事实上,在生产中,大部分工人对自身安全比较重视,但缺乏的是为他人的安全着想,结果常常发生因自己违章而导致他人遭殃的事故。
     近年来,煤矿发生的工伤事故,几乎有半数以上的责任在于他人,明明是别人违章操作了,但是受伤害的确是自己,那是因为对“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意识淡薄所造成的。
 笔者认为,“不伤己”与“不伤人”二者是有其辩证关系的。在生产中,我们每个职工都应树立自主保安意识,时时处处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伤己”而要想真正达到“不伤己”的目的,还应该做到 “不伤人”。因为这个“人”,从别人的角度看,有可能就是你。只有别人做到“不伤人”,才能排除别人伤你的危险。将心比心,你希望别人“不伤你”,你同样也应该做到“不伤人”。这样看来,“不伤人”也是为了“不伤己”,二者在某种意义上是相统一的。所以说,在生产中应该牢固树立“不伤人也是为了不伤己”的安全理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作者: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羊东矿五采区 吕建朝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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