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煤矿安全大整治第二综合督查组对渭南等市政府及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大整治督查活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3/15 10:27:5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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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少波带领陕西煤矿安监局、省自然资源厅一行4人组成陕西省煤矿安全大整治第二综合督查组,于2月26日至3月1日对韩城市、渭南市、汉中市政府及其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大整治督查活动。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检查了陕西星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和镇巴县仁村乡煤矿。 督查组认为,韩城市、渭南市、汉中市政府和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能够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同时,各煤矿企业大整治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行动、有落实,总体来说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通过检查,督查组也发现个别部门对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催缴资源价款、退出产能等工作开展不够深入,没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要求部署到位。部分煤矿制定的实施方案与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自查自改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如实反映,企业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督查组要求,各产煤市县和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认真吸取贯屯煤矿“12·24” 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李家沟煤矿“1·12” 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要利用煤矿企业停工停产放假之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个人防护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做好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严把准入门槛,特别是管理混乱、安全意识薄弱和技术水平落后的煤矿企业,要坚决予以整治。四要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内容,增强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真正把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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