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金黄庄矿业建立督察管理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3/18 10:11:12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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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山东能源新矿集团金黄庄矿业为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执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完善了督察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界定督察职责和督察范围。督察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督察室承担督察事项的立项、跟踪督察、考核和反馈,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党群等方面制度落实和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核查。重点督察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集团公司签转的督办事项;公司党政联席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现场办公会、早会等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以及重大事项;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月度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及完成情况;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经营、党群等各类文件、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各部室目标责任、职责履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落实、执行情况;基层单位或职工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领导授权需要督察的其它重要事项。 明确督察责任和管理权限。督察室是所有督察项目的督办部门,负责督察事项的督促与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督察项目负总责,指导、检查、督促督察项目的进展落实。承办单位是承办督察事项的具体办理单位,单位负责人是承办督察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察事项的日常推进,按要求报送督察事项总结和进度,并承担考核结果。调度室重点负责调度例会、现场办公会、生产例会等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以及公司领导通过签批文件或口头安排调度室督察考核的事项。协助督察室负责影响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的督察和汇总上报。安监处重点负责上级各类安全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督办、反馈等事项。协助督察室负责安全事故分析处理工作的督察和汇总上报。 严格执行督察原则。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公司改革发展战略,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开展工作,服务于公司重点工作的正常推进,服务于职工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以督察促执行、以督察促落实。实事求是。督察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客观真实、秉公办事、科学督办。注重调查研究,讲真话、报实情,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严禁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注重时效。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凡事必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凡是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的督察事项,必须限期完成。明确责任。督察工作坚持“督办不代办”的原则督促承办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以落实为要,以督促为主,切实发挥监督、警醒、推进、考核作用,确保督察事项有落实、有回音、有结果。 采取多种督办方式。实行临时督察与日常督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临时督察主要是落实领导临时安排的督察事项,即时组织督办;日常督察主要落实上级文件、公司文件、公司会议确定或领导交办督察事项,根据要求时限,通过网络、电话调度、现场核实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察按照“一事一办”的方式开展,由督察室抽调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督察;对公司确定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实施重点督察。现场督察。对督察范围内的工作,根据需要深入现场进行督察;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现场核实。跟踪督察。对日常性、阶段性重点工作实行跟踪督察。联合督察。对涉及面较广、专业性较强的督察事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察。 严格履行督察程序。拟办送审。督察室根据领导安排或会议、文件等要求,初步拟定督察事项,按照督察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批办意见,拟定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及完成时限,报主要领导审批。立项下达。督察任务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通过办公网下达、微信群通知,责任考核即时生效。任务接受。承办单位接受督察任务后,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工作进度要有量可计,便于考核,防止形式主义。对于新下发的督察任务,如确实存在职责不对应、内容与本单位无关等情况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月度汇报。每月26日前,督察室对本月及延续督察任务进行考核、汇总,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反馈任务进展或完成情况并对承办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考核情况于次月考核会通报。变更调整。督察任务到期后,因主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可以申请延期、暂停或撤销。承办单位要以变更申请单(附后)的形式办理变更手续,由主要领导审批,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未完成规定执行考核。催办督察。督察室采取电话催办、网络督办、现场核实等方式,及时了解督察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即将到期的督察事项进行催办。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察、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察、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分阶段督察、督办。在催办过程中发现重大方向性及不确定性问题时,督察室要及时报告,提前预警,及时纠偏,防止造成损失。报结审核。报结。承办单位完成督察事项要及时向督察室汇报,主动反馈办理结果,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对已经完成办结,但根据实际情况仍需继续跟踪督办的事项,转变为阶段性督办任务继续督办。办结材料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等,承办单位要对办结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督察室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督办任务的办理结果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并将督办结果报主要领导审阅。对明显不合规定,审核不合格的事项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明确退办的原因和重新办理完成的期限。督察通报。督察室每月报告督察情况,并下达月度督察通报。专题督察可以加发专题督察通报。办结归档。督察事项办结后,督察室将督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等归档备查。 严肃督察考核管理。根据造成问题后果的严重程度和性质,责任追究分为:重大工作(考核)失误、一般工作(考核)失误两类。重大失误主要是公司主要领导通过各种形式安排的涉及:安全、生产、经营、稳定、民生、对外关系等重点工作,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公司下达督办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公司文件执行不到位,职能部门考核结果不实、弄虚作假、考核漏项或擅作主张变更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没落实的;对办公网转发上级文件接收、传达、落实不及时,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对上报及对外的各类文字材料、生产数据、经营统计、财务报表等相关电子、纸质材料,未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造成不良影响的;日常工作不严谨,履职履责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经营、稳定、民生、地企关系、来宾接待造成影响的;本单位制度不健全、责任制缺失、出现管理空挡的,或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不执行、不落实的;其它严重影响工作落实的行为。一般失误主要是公司主要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一般性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工作落实谋划不当、组织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细,工作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作出现偏差,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其它一般性失误行为。重大失误,每项对责任人罚款500元,联责分管领导100元。年度内出现3次重大失误的,对负责人予以免职。一般失误,每项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联责分管领导50元。月度内连续出现3次一般失误的,第3次按重大失误处罚。分管领导承办的督察事项,除按失误标准罚款外,同时与个人月度契约化考核挂钩。重大失误每项扣2分,一般失误每项扣1分。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及时报送督察工作情况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上报内容严重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重大失误考核。对不配合督察工作,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应付敷衍的,按重大失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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