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煤矿安监局强化“两会”期间煤矿安全防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3/2 10:43:5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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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和各分局监察区域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体检”、基础提升等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由局领导带队,把机关处室和监察分局人员“撒向”基层、“沉底”煤矿,抓紧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防范。 在曲靖监察分局区域,省局、分局派员指导曲靖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与各产煤县(市区)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安排全国“两会”期间及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管控等重点工作。同时,组织4个监察组,每组安排3名专家参与,选取部分拟复工复产煤矿,围绕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实用性,主要生产安全系统的可靠性,采掘接替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瓦斯抽采计划的科学性,“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针对性等重点,细化9个方面、60个单项、99条具体内容,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 在大理监察分局区域,省局、分局派员“进驻”重点产煤县,通过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培训、与监管部门座谈、约见党委政府领导等方式,将上级决策部署和国家产业政策与区域煤矿实际结合起来,与各产煤州市及县市区煤矿监管部门、党委政府领导共同分析区域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煤矿安全监管措施,理清煤炭产业发展思路,力求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有新突破。 在红河监察分局区域,结合区域煤矿灾害特点,把监察人员分成“一通三防”、防治水、大倾角采煤、机械化开采、机电运输5个专项“攻关小组”,压实每名监察员的“专业责任”,强化对煤矿企业的技术指导;针对煤矿安全基础现状,采取现场盯守、驻矿指导的方式,对井工煤矿停止使用斜井人车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监督煤矿停用和销毁斜井人车,确保不再投入使用。 在昭通监察分局区域,省局领导率队深入部分国有煤矿企业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进行点对点技术指导服务,调研指导煤矿企业学习推广井下无人工作面等先进工艺和技术。分局召开片区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剖析观音山煤矿二井“2·16”事故原因,针对煤矿企业在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编制无针对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达标等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省局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5个方面65种情形,整理编制出《煤矿重大隐患辨识考试题库》(共27套试卷),在煤矿复工复产培训阶段由各监察分局分头组织煤矿“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进行随机抽查考试,让相关人员提高辨识重大风险隐患能力,推动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达到抓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 2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后,云南煤矿安监局专题研究,采取6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两会”期间煤矿安全防范: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视频会议精神及国家煤矿安监局煤安监行管〔2018〕10号文件精神,制定“一矿一策”贯彻落实措施,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二是坚持两会期间对重点产煤县(市区)不间断巡查监察、暗查夜查,严防煤矿未经验收签字擅自复工复产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三是督促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盲目复工复产;四是以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查考管理团队履职能力,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已经复工复产的推倒重来;五是以督促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自查整改“两清单一报告”,推动煤矿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内生机制;六是深刻吸取内蒙古银漫矿业公司“2·23”事故教训,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提升运输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开展提升运输重点检查,集中整治斜井人车、提升运输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不完善、不可靠等问题。 2月中旬以来,云南煤矿安监局共派出16个监察组、工作组,省局21人、分局62人、聘请专家16人参与,累计在基层开展监察执法、业务培训、指导服务、座谈研讨共计 780个工作日;共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43矿次、安全巡查82矿次、点对点现场服务指导78矿次。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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