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川北煤监分局“三对照三检查” 不断规范监察执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3/22 11:35:2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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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煤监局领导有关煤矿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川北煤监分局创新实施监察执法“三对照”,规范行政权力,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 一是检查方案对照要求做。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实行分区管理,集中监察,每次监察前由分管科室会同分管领导根据煤矿实际情况提前编制检查方案,方案依据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煤矿分类分级监管监察办法、防范采掘接替紧张暂行办法、高风险煤矿“体检”指导意见等要求进行编制,同时,结合近期内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一矿一策”,切实提高监察质量。 二是执法文书对照标准做。所有执法文书均在国家煤矿安监局执法系统内制作,同时对照《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文书模板》等标准,对于不一致的地方及时调整更改;隐患描述要参照《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描述汇编》《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描写,杜绝口语化,力求做到隐患描述准确简练规范。 三是行政处罚对照基准做。每名监察员对自己发现的隐患在执法系统中进行查找比对,确定隐患描述及适用法律法规,同时对比《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定处罚种类及额度后提交监察组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确保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处罚额度恰当。 在严把执法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考核管理,严格按照“三检查”要求,提升监察执法的精细化。 一是检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明确了总支书记分管文书审核工作,一般行政处罚重点对呈报书、立案的签审程序进行审查,重大行政处罚重点对集体案审、报备等执法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每份案件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得当。 二是检查隐患描述是否准确。每份执法文书都要“过三关”,科室自审、办公室初查、领导审查,对于隐患用语不规范,事实不清楚,描述不准确的案卷要定期提交分局执法分析会进行讨论,在讨论中逐步提高,逐步规范。 三是检查处理处罚是否得当。在现有41种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审查表、审核表、讨论意见底稿等文书,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对于存在从轻、从重处罚的一律提交案审会审阅检查。有效规避了处理处罚的情绪化、个性化,切实做到执法公平、公正、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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