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强化复工复产煤矿安全监察 严防查而不实查而不处查而不改问题 | |||
煤炭资讯网 | 2019/3/23 10:39:31 安监动态 | ||
(本网讯)近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印发《加强对复工复产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防范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视频会议各项部署和要求,坚决防范煤矿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提出,当前是黑龙江省煤矿复工复产集中时段,也是事故多发期,特别是2018年3月至6月,全省共发生煤矿事故分别占2018年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60%和77.3%,要绷紧神经,严格执法,做到开工一处监察一处,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在做好好六类高风险矿井安全“体检”的同时,要集中监察力量,突出重点,严格监察执法,对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复工复产的煤矿,按擅自组织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对手续完备已复工复产的煤矿,对标对表、从严从细进行系统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依法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未落实防范措施的煤矿,下达停产指令,向市(地)政府报告并提出监察建议,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责令煤矿企业或验收部门推倒重来,同时对验收人员进行问责。 为防止一哄而上、“带病”复工复产,黑龙江煤矿安监局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市(地)和龙煤集团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验收标准执行、验收程序的履行、验收责任的落实及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稿件来源:办公室 陈化田 监察二处 时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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