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着力从7个方面抓好煤矿防治水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4/22 10:11:03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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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煤矿水害事故,娄底市着力从7个方面开展煤矿汛期水害防治专项督查工作。 一是重点检查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老空水害隐患普查认证情况,进一步查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积水情况。 二是重点检查煤矿“三专二探一撤人”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配齐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重点排查地面防排水设施,对井田范围内的排水沟、泄洪渠、防洪坝等地面防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煤矿,防止地表水体倒灌矿井。
四是重点全面检查供电、排水系统。加强对矿井供电线路的检查工作,确保输电线路正常供电;认真检查变电所及各种继电保护、避雷器等设备,保证灵敏、可靠。雨季来临之前,煤矿要开展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和防水系统性能测试,对测试中发现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动设备、防水闸门等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五是用好煤矿安全“体检”成果,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和煤矿复工复产专项验收,统筹推进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停掘停建。
六是加强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向煤矿企业通报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及时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下达全井撤人指令。
七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和煤矿企业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煤矿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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