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军:清明时节莫忘“清明”本色 | |||
煤炭资讯网 | 2019/4/6 11:23:50 一事一议 | ||
又是一年清明时。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传统节日,清明祭扫、祭奠亲人、缅怀英烈是节日期间深入人心的文化习俗。但不可否认的是,清明节日,总会发生一些利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甚至大搞封建迷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行为,从而为传统节日涂抹上了一层不“清明”的颜色。因而,围绕清明时节严 纠“四风”问题,让清明时节真正“清明”起来,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自警自省,将清廉作为传统美德的一个基本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荡浊扬清;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树立清廉的精神追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守清廉的职业操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清正廉洁形象;保持清廉的生活方式,净化好朋友圈、社交圈,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党员干部一身正气,以上率下,既能在本单位营造良好的廉洁政治生态,个人又能充分享受节日的乐趣,何乐而不为呢? “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 “四风”问题积弊甚深,即使经过十八大以来的严肃整治,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树倒根在,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要多使用,通过经常性的“咬咬耳朵”早提醒,“扯扯袖子”打招呼、重申纪律规矩 “打疫苗”等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管好自己,管好亲友和下属,分析本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违纪违法苗头早发现、早解决,从而营造浓厚的敬廉崇洁氛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清明。着力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在建立节日期间值班、报告、督办制度,拓宽职工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采取“三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对于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不姑息,不迁就,坚决予以查处、曝光、问责,以执纪从严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形成有力震慑,确保纠正“四风”寸步不让,确保“清明”之风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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