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向新:为生命让道,从你我做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5/18 21:24:31 一事一议 | ||
|
救护车救人遇堵 请为生命通道让行,避让救护车,你做到了吗?
2017年2月28日下午3点半左右,济南北园高架桥上,一辆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一辆私家车并没有紧急避让遭到了救护车司机的怒斥!据救护车司机讲,私家车不但没有让路,甚至故意阻挡急救车。当天,救护车病人经抢救无效于17点死亡!事情发生后,救护车司机沈师傅说,他也从同事那里看到了网上的视频,他还在朋友圈里做了检讨。随后,记者也联系到了黑色私家车的车主,对方表示,这是一辆单位的公用车,当时是由单位的司机驾驶的。 北京市发生车祸现场离最近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程,正值晚高峰堵得很严重,救护车一直响着警笛,但路上的车辆无动于衷,没有车辆避让,十分钟的路程救护车走了四十多分钟,伤者因车祸被撞重伤,被抬上救护车后,主动避让的车辆不超过四辆,最终伤者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失去了生命。 很多人可能还记得,南京玄武湖隧道发生正能量的一幕。在该隧道中段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严重受伤。当救护车来到隧道口时,道路非常拥堵,难以通过。正在这时,隧道的车辆听到警报声,纷纷往两边避让,救护车得以到达现场,最终成功把重伤患者送到医院,获得宝贵的抢救时间。 社会就需要这种正能量,“救人是应该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主动避让救护车,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生命有恙,人间有爱,礼让救护车,为生命让道!从你我做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