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刘向新:为生命让道,从你我做起

煤炭资讯网 2019/5/18 21:24:31    一事一议
  
    救护车救人遇堵 请为生命通道让行,避让救护车,你做到了吗?
    2017年2月28日下午3点半左右,济南北园高架桥上,一辆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一辆私家车并没有紧急避让遭到了救护车司机的怒斥!据救护车司机讲,私家车不但没有让路,甚至故意阻挡急救车。当天,救护车病人经抢救无效于17点死亡!事情发生后,救护车司机沈师傅说,他也从同事那里看到了网上的视频,他还在朋友圈里做了检讨。随后,记者也联系到了黑色私家车的车主,对方表示,这是一辆单位的公用车,当时是由单位的司机驾驶的。
北京市发生车祸现场离最近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程,正值晚高峰堵得很严重,救护车一直响着警笛,但路上的车辆无动于衷,没有车辆避让,十分钟的路程救护车走了四十多分钟,伤者因车祸被撞重伤,被抬上救护车后,主动避让的车辆不超过四辆,最终伤者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失去了生命。
    很多人可能还记得,南京玄武湖隧道发生正能量的一幕。在该隧道中段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严重受伤。当救护车来到隧道口时,道路非常拥堵,难以通过。正在这时,隧道的车辆听到警报声,纷纷往两边避让,救护车得以到达现场,最终成功把重伤患者送到医院,获得宝贵的抢救时间。
    社会就需要这种正能量,“救人是应该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主动避让救护车,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生命有恙,人间有爱,礼让救护车,为生命让道!从你我做起!



作者: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刘向新      编 辑:一鸣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