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昌明 杨汉平:抓安全要“治上治下”并举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5/2 16:14:2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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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笔者发现,我们有的企业在抓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治下不治上”的倾象,比如有些领导干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要求下级严格执行,并且经常有检查、督促等,但制定者自己却往往置诸脑后,似乎自己比职工群众特殊,他们有的自己对安全学习、培训工作的目的认识不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与安全业务知识时,敷衍了事,断章取义,学习时间随意减少。企业出现险情或者事故后,抓起什么学什么,把安全学习和个人的情绪相混淆,使职工学习得不到应有的效果;有的安排工作没有前瞻性,阶段性工作措施不当,无论是年度安全工作,还是阶段性的安全工作,制定目标和措施随时更改,随意调整,目标不明确,中心不突出,使下级执行起来比较难。有的对阶段性安全工作不及时分析、总结,出了问题急得胡子眉毛一把抓,毫无主次和重点,殊不知,“亡羊补牢”是用血的代价换取的;有的抓安全工作力度不大,对“三违”现象处理不及时,把抓好安全工作依靠在职工的自觉性上,只要职工工作象回事、做事不出格,安全生产无大错就行。个别领导干部满足于现状,小问题等待,检查出安全隐患观望,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造成较大问题和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甚至酿成事故;有的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当生产工作现场出现新问题时,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甚至提出只要目的,不要过程,在搞会战,创水平时,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放纵职工违章违规,无意中助长违章现象,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是效益的最大保证,安全工作没有保证,谈何经济效益;还有的摆不正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位置,安排安全工作头头是道,执行起来随意性很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牺牲安全利益,获取当前的工作进度,以小换大,结果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有的职工对“三违”现象敢于制止时,遭到工友的嘲笑、排挤,而领导干部则漠视反“三违”行为,挫伤职工反“三违”的积极性。个别领导干部,在现场管理中,凭经验,耍官气,独断专行,逾越安全法规之上,违章指挥,害人害己……等等。笔者认为,有些企业的安全生产搞不好,这些恐怕都是重要的原因吧。 安全是企业“天字号”的大事,领导干部是安全这片蓝天下的“擎天柱”,柱子刚直不阿,安全工作就会稳如泰山,柱子弯曲或者产生其他想法,天塌下来,后果不堪设想。为此,领导干部必须要提高安全认识,紧绷安全这根弦,带头遵章守纪,狠反“三违”, 才能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企业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对下级严格要求,这无疑是对的,因为领导干部担负着指挥和监督的职能,没有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是搞不好的。但是,光“治下”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严格“治上”, 因为“上面”的一举一动,往往影响着“下面”, 上行下效,上面松一寸,下面就松一尺。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严格执行规定,“下面” 就不敢有半点松懈;“上面” 带头遵章守纪,“下面” 就会有榜样。所以,企业抓安全生产,从这种意义来说,“治上” 比“治下” 更为重要。为此,企业在抓安全生产过程中,只有纠正“治下不治上”的偏差,采取“治上与治下”并举的办法,才能真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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