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哈南监察分局将“三项监察”与责任监察深度融合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5/8 11:06:3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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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不仅出了事故要追责问责,隐患重复发生长期存在、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同样也要追责问责”这是哈南分局局长袁贵斌在现场检查时常说的一句话。 2019年4月23日至26日在对鸡西矿业公司东山煤矿、杏花煤矿进行“体检式”重点监察期间,哈南分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深挖隐患问题产生背后技术、管理深层原因,倒查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情况,对隐患重复发生、长期存在的责任者进行了追责问责。一名陪检人员说“这样的监察不仅让被检煤矿高层管理人员‘红了脸’‘出了汗’‘受了罚’,也让其他煤矿的‘旁观者’以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紧张起来,感受到了落实岗位职责的压力和危机,认识到了差距和后果。” 2019年以来,哈南分局将“三项监察”与责任监察深度融合,通过不断强化责任监察,采取三项措施,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分局对国有煤矿监察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查问题的同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定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约谈公司级管理人员20余人、矿级管理人员40余人,对23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给予21.8万元经济处罚,并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档案,以“查事警人”监督高层管理人员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督导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初以来,分局推进辖区38处复产复工煤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工作,以自我约束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防止“以签代管”“一签了之”的现象,分局督促各矿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复出现、长期存在的隐患问题,要求各矿“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4月26日在对杏花煤矿监察结束后,该矿主动对照隐患问题清单和各岗位安全职责,按照责任线索追根溯源、倒查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当做事故进行追查,煤矿内部通报、处罚近30人,制定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细化责任划分的举措,真正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引导煤矿构建“自查、自纠、自整、自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分局参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准,对企业自检发现并落实整改的问题和隐患,从轻予以处罚,引导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以鸡西矿业公司为例,2019年在煤矿安全“体检”工作中,企业主动上报并消除的隐患问题就有300余项,主动停头停面进行灾害治理6个,主动推进简化生产系统、实施通风降阻工程、更新大流量抽采泵等治本工作,形成了重大灾害和隐患排查主动治理良性循环。 (稿件来源:哈南分局 洪涛 办公室 陈化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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