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川南煤监分局对“6·17”地震灾后高县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6/21 10:38:4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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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20日,川南煤监分局第一监察组合同高县应急管理局,对长宁“6·17”地震灾后高县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监察。 监察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三个煤矿的井口入井捡身记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现场巡查内容、入井人数等。 监察组对地震灾后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井下现场巡查、抽水人数不超过3人,主要巡查通风设施、瓦斯抽采、风水管路等;二是对巡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应急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控制火工产品审批使用;四是加强长停矿井巡查,检查井口密闭是否受损;五是加强驻矿盯守,随时掌握煤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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