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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监局领导对“6.17”长宁地震灾区煤矿安全工作指示精神

煤炭资讯网 2019/6/24 11:12:14    安监动态
 

四川长宁“6.17”地震发生后,国家煤矿安监局对地震灾区煤矿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亲自电话询问受灾情况,并对灾后复产工作作出指示。

对此,四川煤监局责成川南煤监分局立即将国家煤矿安监局主要领导指示转发到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并提出五项工作要求:一是不能急于和盲目复产。必须在余震相对平稳后方可入井侦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突出矿井)。二是不能留死角。隐患排查一定要全面,要对密闭、顶板、供电系统和设备、瓦斯抽采系统、隔离煤柱等进行仔细排查。三是不能疏忽大意。高度重视瓦斯积聚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瓦斯排放。四是不能遗漏。细化方案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一隐患一措施一项目。五是不能带病复产。务必在整改完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同时,川南煤监分局派出4个监察组对距震中较近的珙县、高县、兴文县、筠连县、古蔺县震后煤矿安全进行督查、监察,6月18-20日,已出动50余人次、检查13矿次。截止目前,地震受灾最严重的宜宾市66处煤矿已全部停止井下作业,仅批复2对生产矿井进行整改。

“6.17”长宁地震以来,分局辖区煤矿未发生安全事故。



来源: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编 辑:也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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