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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芙蓉新维煤业授予井下作业现场“十项”紧急撤人避险权

煤炭资讯网 2019/7/15 12:26:38    经验交流
   
    【本网讯】为切实提高安全应急处置水平,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近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特授予井下现场“十项”紧急撤人避险权。
    授予的“十项”权利为:一是井下发生瓦斯、煤尘、水灾、火灾、顶板等突发事故。二是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三是出现大雨暴雨和恶劣天气、洪水、山体滑坡等可能威胁矿井安全。四是作业地点发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五是井下作业地点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六是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七是井下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或发生明火,依靠现场力量无法有效扑灭,火势不能控制。八是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现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九是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安全设备运行。十是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指令立即停产撤人时,或存在其他可能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
    该矿明确凡涉及相关险情之一,作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以及值班调度员有紧急撤人的权力,不需请示批准,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立即停止整个矿井生产作业的指令,先撤离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再按应急救援规定逐级汇报险情。


本网特约记者:程方强      编 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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