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进一步规范井下瓦斯排放流程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7/15 12:32:1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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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规范井下瓦斯排放程序,杜绝因排放程序不当引发瓦斯超限等其它事故,近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出台瓦斯排放规定,规范瓦斯排放流程。 按照规定,瓦斯排放措施编制前必须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根据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有针对性的编制排放措施,排放地点若有煤层自然发火、高温火源、高浓度瓦斯等灾害威胁时,必须在瓦斯排放措施中制定专项防治方法。瓦斯排放措施必须明确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排放操作人员进出路线和断电、撤人范围等内容,瓦斯排放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瓦斯排放和流经区域。瓦斯排放应计算排放瓦斯量、局部通风机供风量、巷道通风量和排放时间,确定排放方法,控制排放瓦斯浓度。采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时,必须采取在局部通风机风筒三通分风、错口等控制风量的方法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确保现场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第一合流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启封、排放瓦斯前先检查启封、排放巷道内的气体情况,如有CO 时须向地面指挥组组长汇报,由地面指挥组制定方案采取排放措施,未经地面指挥组组长同意严禁擅自进行密闭启封、瓦斯排放。从密闭启封、瓦斯排放瓦斯人员到位开始,井下指挥组组长每2 小时向地面指挥组汇报一次密闭启封、瓦斯排放瓦斯情况,做到地面指令和井下进展紧密衔接。 该矿成立瓦斯排放地面和井下现场指挥组,负责瓦斯排放全面指挥工作,地面指挥组组长由矿总工程师担任,井下现场由通风防灾部负责人指挥。瓦斯排放措施由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师、安全副总经理主持贯彻学习,排放瓦斯前,提前一天向芙蓉公司调度室及宜宾市监控中心进行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对瓦斯排放情况作专题记录,瓦斯排放结束等现场通风情况良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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