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加强自救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7/18 12:05:0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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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建立健全自救器管理制度,确保在突发紧急情况时,自救器发挥作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近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出台《自救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自救器日常管理。 按照规定:一是新购进的自救器必须是隔绝式自救器,防护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且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产品,不得超过出厂日期1 个月,有出厂检验证,否则不予购进。二是使用中的隔离式自救器,每季度检验一次,发现过期、超重、漏气等失效的自救器报废处理,并按规定予以增补,发现外观不完好、压力不足等情况禁止发放。三是下井人员必须配备一台隔绝式自救器,并保持20%的备用量,从制造日期起存放时间不超过5 年,使用时间不超过3 年。四是自救器发放点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下井人员凭自救器领用证到收发室领取自救器,出井后立即交回收发室,发放点对所发自救器外观完好性、氧气压力进行安全确认,对压力不足的自救器及时进行充氧。五是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对入井人员自救器的基础知识进行培训,将自救器的使用培训纳入到日常培训工作中,通过教育和培训后,使每一位入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熟练、正确完成自救器佩戴,否则不允许下井。 据悉,为确保入井人人学会自救器的正确使用,该矿创新班前会教育形式,将培训关口前移,注重发挥实效,采取现场实训教育方式,通过班前会10分钟,以问答形式和即兴演练方式进行自救器佩戴,对自救器的使用作出了硬性要求,凡是不能正确操作自救器的职工一律不准下井作业,并把自救器培训作为基层队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定期检查、督办和考核,确保自救器真正起到应急保障职工生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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