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煤矿安监局党组对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7/26 10:14:1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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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煤矿安监局党组印发《通知》,对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全面把握、准确理解《暂行办法》适用对象、重大事项范围、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五种情形”;要指定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报告的记录和报送工作,按照一事一记录,如实全面填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表》,于接到报告记录3日内报送局纪检监察部门。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记录、报告中反映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调查处理;对重大事项承办人(方)不全面、如实、及时记录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被记录人员对重大事项承办人(方)打击报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是上级机关对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局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暂行办法》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监察执法、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工程建设等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监督之下,促进权力行使公开透明,促使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推动云南煤矿安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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