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临汾煤监分局以“三严”夯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7/31 10:31:3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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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追责。以全面落实《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为重点,开展“责任监察”,将重大安全隐患预演事故进行责任追究。深究重大安全隐患产生的根源,理性界定重大安全隐患产生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严肃处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的企业和煤矿,依法实施双行政罚款处理,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移送暂扣采矿许可证、移交暂扣营业执照、要求严肃挂牌督办处理。 三是严厉惩戒。严格执行报告、通报、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煤矿企业,及时报告,通报县级政府、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并约谈县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主体企业负责人,同时按照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倒逼地方监管责任落实,持续推动辖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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