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年安:领导干部家的“红白事”也要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7/8 20:16:2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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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下发了“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反“四风”等系列纪律规定,并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开始带头执行。几年下来,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民风为之一新。这无疑是个万民称赞的大好事情,但好事的同时,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出现了一些现象,就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看到这么严格的纪律,家里即使有了婚丧大事也干脆就不给同事说了,一些可以办的“红白事”也不敢操办了。笔者认为,这虽然也未违规,但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样不值得提倡。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该办的“红白事”都一律不办了,为什么不值得提倡?首先这不符合党纪党规的本意。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精神不是不让办,而是合乎纪律规矩的操办。比如说操办中不使用公车公款,不影响公务,不影响社会秩序,参加者和邀请对象不能是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不超出常规。一句话,操办可以,只要不 “变质”为公私混淆,不 “变味”为大操大办,不“变相”为借机敛财,一般也不会触犯纪律规矩的“红线”。其次这也不符合人性。共产党员是不讲私情,但绝不是不讲人性。党员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父母去世了,难免心情沉重,需要安慰,单位和同事表示一下慰问;儿女成家了,也是作为父母的大喜事,朋友和同事也可以适当的庆贺。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表达一下同志之间的情谊,沟通交流一下感情,自然也合情合理,更合规合法。当然,要正确的看待和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也需要单位执纪监督部门给予相应的明确和解释。 不管是党纪政纪,还是法律法规,即使再严格严厉,针对的也都是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来说的。只要当事人不去触犯,自然无所畏惧了。何况,在纪律规矩的红线和“零操办”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这个空间也正是党纪党规给党员领导干部留下的合理合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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