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孩被狼狗咬伤 盘江精煤股份公司工作人员及时营救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8/9 10:38:3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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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7月31日10点40分左右,贵州省盘州市翰林街道干沟桥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在一处水池边玩耍时,被附近一只无人看管的大狼狗扑倒咬伤。周围职工群众听到男孩哭喊声,走近发现这只狼狗正在疯狂撕咬男孩的身体,伤口处出现渗血,情况十分危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社会事务工作部工作人员闻讯快速跑到事发现场,驱赶恶犬,将男孩顺利营救出来,问询男孩的伤情和家庭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及时送往盘江总医院救治。
这只黑背大狼狗体长1米多,至少有70斤重,咬伤人后在一片绿化带内到处游蹿,严重威胁更多行人的安全。为了控制住这只恶犬,社会事务工作部韩晓辉、黄丹、邓廷帅、吴彬、夏春江5名内保人员协力围成一圈,防止恶犬逃蹿。他们把恶犬伤人的情况报告给翰林派出所,请求联系特巡警大队支援处置。一个小时后,盘州市特巡警大队队员成功击毙这只恶犬。 据悉,翰林派出所民警将排查线索,追查狼狗的主人,确定有没有办理狗证。还将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赔偿问题。 根据《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饲养人应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没有立即将被犬只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饲养人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饲养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饲养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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