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出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9/9/25 11:08:37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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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以扎实认真、周密万全的安全防控措施,确保70周年大庆期间的绝对安全,近日,娄底市出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规定。 一是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对联系的县市区、乡镇和分管的行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最不放心的地方带队进行巡查督查;各村、居两委要组织民兵和“查防保”队员巡查检查。
二是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线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三个一律”规定,即“凡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凡停产后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冒险违章指挥作业的组织者,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做到“四不”规定,即“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经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营”。 四是从9月25日至10月5日,全市所有井工矿山要严格驻矿盯守,盯紧看牢,确保万无一失。大型购物、车站、学校、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安全监护,消防部门要靠前布防,出现险情要及时施救,防止小灾变成大难。要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对“两客一危一校车”、外地来娄的车辆要做到逢车必查,对车站进站和发车、旅游站外发车、报废车辆、无照无证车辆、农用车、微型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依法严格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五是要严格值班值守。应急管理部门取消休假,公安、城管、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住建、林业、公路、农机等部门10月1日全体上岗,严格遵守值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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