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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府发文: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这些煤矿坚决淘汰

煤炭资讯网 2019/9/4 9:28:20    要闻

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提出,今后山西原则上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逐步淘汰落后过剩洗选产能,提高清洁煤炭供给保障水平,到2020年,山西正常生产运行的洗选煤企业将控制在1200家左右,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先进产能占比达到25%,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加大环保整治力度,降低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山西政府发文: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这些煤矿坚决淘汰

 

一、《意见》综述

(1)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正常生产运行洗选煤企业(厂)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先进产能占比达到25%,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通过淘汰落后洗选过剩产能,提高清洁煤炭供给保障水平;加大环保整治力度,鼓励洗选煤企业(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洗选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2)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原则上全省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在保持煤炭洗选总能力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减量置换”原则,鼓励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洗选能力,提高煤炭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

(二)坚持环保优先。通过环保达标倒逼,坚决淘汰退出落后和不达标洗选企业(厂),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洗选企业生态治理水平。

(三)坚持市场淘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工艺先进、管理水平高的洗选煤企业(厂)能够获得稳定煤源,未建设配套洗选煤企业(厂)的煤矿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富余洗选能力,淘汰无煤源、无固定客户、长期停工停产的洗选煤企业(厂)实现优胜劣汰。

(四)坚持依法合规。正常运行的洗选煤企业(厂)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法定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洗选煤企业(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3)主要任务

(一)淘汰落后过剩洗选产能。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选煤设备的,吨煤电耗高于相应工艺选煤厂吨煤电耗限定值的(由于煤质特殊原因除外),入洗原煤吨煤水耗大于现行国家标准的,难以落实煤源、多年未生产经营的,用地审批、工商登记、劳动用工等法定条件不齐全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淘汰、取缔。

(二)提高环保标准。淘汰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严重污染环境且经改造达标无望的洗选煤企业(厂);淘汰城市规划区周边洗选煤企业(厂),减少城市周边污染源;优先使用铁路或封闭式皮带等运输方式,禁止非全封闭汽车运输原煤;有效控制外省原煤进入我省洗选,减少输入性污染;淘汰的洗选煤企业(厂)土地要加强集约利用和恢复。

(三)提高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制定全省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标准,将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达到一级行业标准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洗选煤企业即为先进产能。正常运行的所有洗选煤企业(厂)必须达到我省洗选煤行业标准化最低等级,到2020年底,先进产能占比达到正常运行洗选企业的25%。

(四)提高洗选煤企业(厂)装备水平。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洗选工艺设备,煤炭洗选项目的各项工艺、装备要符合《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先进选煤装备占比力争达到60%,其中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达到80%以上,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力争达到50%。

(五)提高洗选企业规模化水平。到2020年底,淘汰洗选能力小、洗选装备落后、综合效益差的洗选煤企业(厂),煤炭洗选能力平均达到120万吨/年以上。

(六)提高全省原煤入洗率。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洗选煤企业(厂)。2020年底,煤炭洗选煤企业(厂)与煤矿配套率(含联营、委托加工方式)达到80%。省内煤矿生产的原煤原则上要应洗(选)尽洗(选),2019年底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76%、2020年底达到80%。

(4)实施措施

         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以任何名义对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项目的审批、备案,今后新建、改扩建洗选项目统一由省能源局审查、备案。

各市各市进一步核实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洗选煤企业(厂)个数、名称、地址、洗选能力、洗选工艺及装备、生产运行和工商登记、用地、环保手续以及资产所有人、联系方式等情况,2019年9月30日前建立明细台账。

各市按照摸底核实结果和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分布、生产能力、煤种和洗选产品特点,制定本行政区域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2019年10月底前,省能源局完成对各市实施方案的审查备案工作。

2019年11月至2020年底,各市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0月起,省能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保留运行的洗选煤企业(厂)不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相关市、县政府予以通报。



来源:矿业汇      编 辑:也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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