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芙蓉救消大队全面贯彻落实“禁酒令” | |||
煤炭资讯网 | 2020/1/13 19:35:15 厂商在线 | ||
【本网讯】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近日,川煤集团下发了《中共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内部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通知》(川煤委〔2020〕5号),芙蓉公司救消大队就该文件内容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
会上,全面贯彻落实了《内部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对其文件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要求大队全体指战员务必从严执行该项规定。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禁酒制度,严禁在工作日饮酒;严禁在值班、值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饮酒;严禁在工作日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酗酒;大队内部各级检查工作、处理业务需在工作地点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因工作需要,在项目合作、外事接待等方面,确需用酒招待的,需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提前报集团公司纪委备案。但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救消大队把贯彻执行“禁酒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队全体职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搞变通、打折扣,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禁酒令”落到实处;在春节、元宵等时间节点,将“禁酒令”抓起管起,保证队伍的纯洁性、廉洁性;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熟知牢记,入脑入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