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对榆阳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 |||
煤炭资讯网 | 2020/1/6 11:03:29 安监动态 | ||
2019年12月30日-31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对榆阳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延伸检查了有关煤矿监管职能部门和辖区四家煤矿上级公司。 本次检查充分体现了国家煤监机构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职能定位。监督检查会议由区政府办主持,榆阳区政府副区长王新刚,区能源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电力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我局在会上传达了国家监察机构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有关文件,听取了区政府及各部门工作汇报,检查了各部门履职情况,通报分析了全国、陕西省、咸阳分局辖区及榆阳区今年以来煤矿安全事故情况,结合今年4月份辖区划转后分局监察发现的区内煤矿共性问题和本次检查情况提出了8条工作要求并下达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 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446号令和陕西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陕安委[201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能源、电力、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时对今后形成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协调机制提出要求。二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要狠抓“一通三防”管理,督促辖区煤矿优化通风系统,杜绝微风、无风作业,加强瓦斯检查和管理。四要督促辖区矿井加强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实井下机电设备管理、立井提升、井下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专项风险排查和隐患自查自改。五要强化对资源枯竭矿井、充填开采矿井、存在大面积悬顶风险矿井的安全监管,加强审批和措施审查,严禁借充填之名违法违规开采。六要加强辖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及救援体系建设,提高辖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尽快组建自主矿山救援队伍。七要按监管工作需求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保障地方监管力量,确保队伍稳定。八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各煤矿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同时加强监管执法,严防年底企业抢工期,赶进度,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会后,榆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新刚进行了表态发言,认为本次监督检查会议前期沟通协调畅通,检查内容准备充分,全面检查了区政府各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工作,指导效果良好,有利于各部门更好履职。区政府对本次检查问题照单全收,会按照时限回复整改情况,更好促进区政府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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