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煤监局:做实重大风险预判防控 用好煤矿安全“治未病”良方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10/24 10:31:4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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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安全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我局会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印发了《湖南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实施办法(试行)》(湘煤监监察函〔2020〕7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湖南省煤矿安全重大风险预判管控制度,强化了做实煤矿安全重大风险的预判防控工作,用好煤矿安全“治未病”之良方。 《意见》明确区分清楚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界限。清晰定义了什么是煤矿安全风险、什么是煤矿事故隐患,明确了煤矿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工作内容,提出了管控安全风险的措施,必须挺在事故隐患产生之前。煤矿企业要优先建立并完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按照“PDCA”的运行模式持续保持并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还要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DB43/T1783-2020),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管控工作,列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明确管控措施以及每条措施落实的人员、技术、时限、资金等内容。通过企业安全风险预判管控,持续改善安全管理工作,进而减少事故隐患的产生,最终达到消除事故的目的。 《意见》从系统性风险出发,列举了煤矿安全13大风险点。在13大风险点中,既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的风险,又有煤矿企业机构配备不足及人员能力不足的风险,又有责任制度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的风险,还有安全信息系统、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缺陷的风险。煤矿企业和当地监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研判辨识其它方面的安全风险。 《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煤矿安全重大风险预判防控职责。首先是明确了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煤矿企业要按要求定期报告煤矿安全重大预判管控及安全生产动态情况,有关重大情况还必须及时报告;其次是明确了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在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会商每年分2次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随时组织分析研判和会商。文件规定了煤矿安全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和工作要求,填报相关的表格,明确发布职责等,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湖南煤矿安全重大风险预判防控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推动煤矿企业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 撰稿 安全监察处 陈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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