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不安全行为说“不”——石洞沟煤业开展《职工不安全行为》课题调研侧记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12/15 17:26:40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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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到川煤集团广旺公司石洞沟煤业开展了三次《职工不安全行为》课题调研,结合省总工会的相关要求和该矿实际,该矿工会在全矿职工中开展了职工不安全行为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持续深入推进课题调研,让“安全之根”扎得更深。 把脉问诊找准症结 据大多数统计数据表明,煤矿“三违”现象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以此为出发点,石洞沟煤业通过组织职工填写调查问卷,开展职工不安全行为调研,了解不安全行为的种类和影响因素,找准问题的症结。 “我们一般将‘三违’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种类型,最常见的‘三违’有进入生产现场不带防护口罩、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地点、检修设备时停机不闭锁、停电不挂警示牌、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的等等。”采煤一队刘林春向笔者列举了员工的一些“三违”行为。 “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因素主要包括心理因素、生理因素、环境因素及受教育程度。心理因素包括情绪、个性、注意力,环境因素则包括作业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员工自保、互保和联保,该矿聘请了专业教师到矿进行授课,授课老师详细分析了导致员工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影响因素,使员工对自身行为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我觉得心理因素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的重要因素,有的时候上班情绪不稳定,或者在工作时心不在焉就很容易引起事故的发生,还有家庭的影响也很大,有一回,我在家和老婆发生了矛盾,一整天都心情不好,幸亏开班前会的时候被我们队长看出来了,没让我下井,不然还不知道要出什么问题呢。”通过对参与不安全行为调查问卷的员工进行随机采访,绝大多数人认为心理因素和家庭因素是导致不安全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也是酿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直面问题对症下药 海因里希法则指出,人出现一次不安全行为,不一定会发生事故,但是屡次不安全行为一定会导致事故产生。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该矿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汇总和分析,详细总结了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影响因素,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该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班前会、周二安全政治学习会议,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时刻对员工敲响安全“警钟”,并对“三违”人员开展“靶向式”培训,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反思“三违”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从培训中心聘请专业教师,有针对性地讲授业务工作、安全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课程,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筑牢员工心理安全防线,该矿还设立了员工心理疏导室和调解室,以便及时排除员工心理障碍,使员工保持良好的心境,此外,详细摸排家庭困难职工情况,及时为员工解决生活上的难题,减轻家庭负担,让员工工作没有后顾之忧。 加强安全监督与检查。安监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一线,对员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除此以外,该矿设立了群安岗、青安岗,定期组织群安员、青安岗员到井下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巡查,充分发挥工会的群众监督力量和员工互相监督机制,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完善安全措施逗硬考核。该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了采掘、机运、通防等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井下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环境的管理,做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同时,逗硬考核,发生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凡直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其他失职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追究其直接责任,参与管理的有关管理人员联责追究其管理和领导责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联责追究其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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