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煤监局探索实施远程执法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2/28 13:07:1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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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煤监局结合疫情防控和煤矿信息化建设实际,印发《远程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月度监察计划,针对性探索开展远程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察执法方式。 一是明确执法方式及内容。对不具备现场执法条件的矿井,监察执法人员依法通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实时在线查阅矿井相关安全生产监测监控数据信息,调阅矿井上传的证照、图纸、文件、记录、报表、人员信息、培训档案等相关资料,确保煤矿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告知煤矿、资料确认、制定方案、实施监察、下达文书”的工作流程,将远程采集的监察信息资料与既有安全生产技术文件、现行生产作业关键点、相关监管单位生效文件等对比,分析、研判、确认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执法文书。同时严格远程监察介质确认,对煤矿上传的相关监察实物资料图片,均需煤矿企业盖章或矿井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煤矿预先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当的,可补充提交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因网络传输、系统软硬件等原因造成在线信息采集不当或错误的,煤矿可上传提供本地适时监控佐证材料。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启动远程监察前,监察人员按照月度计划安排需提前编制《远程监察执法方案》,报经审定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确保执法程序合法。 四是严格处理处罚。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运行、管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外,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督促煤矿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问题线索,并跟踪处理情况,必要时现场核实,直到解除疑虑;对涉及相关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作业头面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作业人员资格等问题,立即告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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