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煤矿安监局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2/5 13:42:4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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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午,在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疫情防控及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以后,贵州煤矿安监局党组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再次安排部署下一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严格内部排查。严格按照国家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要求,坚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组织全局人员(包括聘用、借用人员)每天对照《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信息表》《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排查情况统计表》进行日排查日报告。 二是强化系统防控。加强对办公楼、家属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监测管控,加强消毒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坚持在办公大楼一楼专门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日两次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进行消毒,为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及工作人员发放口罩。严格要求假期外出人员返回后立即报告外出时间和地点、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经过地区等,自觉在家观察,如出现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及干咳和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要求立即就医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要求对在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的煤矿从业人员,及时通知其暂不返矿。对于返矿人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主动加强疫情宣传和查验防控工作,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和身体状况,对来自或经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矿人员要严格执行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措施,煤矿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已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做好健康防护,确保生产秩序平稳有序。同时,调整2月份监察执法计划,采取远程监察和预防性监察为主,要求监察人员到矿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时,要严格佩戴口罩,做好健康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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