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天放:对境外回国人员就诊费之规定合理合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3/17 21:31:13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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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和上海两地就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用问题作出回应。(3月15日人民网) 从京沪两地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的费用规定看,既体现出法治化,又彰显了人性化。两地都有如下规定,即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回国人员,确诊后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而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而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且,两地还对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境外回国人员主要分以下两种,一是获得境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民身份的归国人员,二是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短暂考察、访问、学习、工作等人员。前者有外籍公民身份,而后者属于中国公民。由此,京沪两地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之规定,既能体现公平公正,又饱含人性化关怀,合法又合理。 一般来说,疫情期间,境外人员最好不要回国,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将给本国或他国的疫情防控造成一定影响。即使有重要原因必须回国,对于本是中国公民身份的人来说,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给予报销便可。而且,报销以后还可以享受实施的财政补助。而对于已经取得了外籍公民身份的人员来说,也有其所在国家的医保,因此,如果没有参加商业保险,自己承担治疗费用,实属正当。 而境外回国人员,尤其是获得了外籍公民身份的境外回国人员,如果还要求中国为其就诊费埋单,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此,势必是“两头占”,因为任何国家都不会无故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为此付费,否则,势必占用本国公民的医疗资源。就是说,如果有他国公民身份的境外回国人员非要让中国对其免费治疗,这等于拿出一部分本属于中国公民的医疗费给来华的外国人治病。 可见,京沪两地对境外回国人员就诊费之规定合理合法。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按照国内医保规定处理。而已加入外国籍,没有中国医保的境外回国人员,治疗费用由他们自己买单无可厚非。何况,经认定困难的,还将给予一定的救助,这于情于理于法,显然都说得通。(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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