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2020年一季度执法例会 | |||
煤炭资讯网 | 2020/3/5 8:22:24 安监动态 | ||
2月24日,我局召开2020年一季度执法例会,听取各监察分局、有关业务处室、事业单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煤矿复工复产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的汇报,并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元放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认为,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紧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工作要求,深入细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秩序稳定,各单位无疑似和确诊感染报告,工作秩序良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远程监察系统作用,对煤矿适时开展安全巡查、明查暗访工作,有序推动煤矿复工复产。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丝毫不能放松懈怠。虽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今年以来的全国煤矿安全事故统计数据来看,全市煤矿事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在重大风险防控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决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思想。全局上下要坚定不移抓重点、抓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要求,在疫情防控方面,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人防护到位、办公场所消毒到位、居家隔离观察到位、排查报告到位,自觉做到“少外出、不聚集、不传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如实报告。在监察执法方面,一要积极参与督查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严把复工复产关,严厉查处擅自复产行为。对已复工复产的煤矿要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求煤矿在疫情期间严禁进行高风险作业。二要继续用好电话提醒和远程监察等手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有效开展疫情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要结合全市每个煤矿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逐一编制“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现场检查方案,充分做好专项监察准备工作。四要会同市应急局加强现场督导,扎实推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强化煤矿安全管理,不断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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