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煤矿安监局:在监察执法中开展普法半小时活动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4/18 10:38:2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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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进企业、进煤矿。近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通知,决定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开展普法半小时活动。
《通知》要求,省局各执法检查组、各相关业务处室、各煤监分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日常监察执法活动作为普法教育主阵地,每次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均要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每次普法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通知》明确,普法内容必须突出重点,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和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细则;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我省“瓦斯防治攻坚年六个专项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措施要求等等,并要以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法律法规政策红线、违法违规法律责任为重点,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和事故教训,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 《通知》规定,在开展监察活动之前,应根据检查方案和矿井主要灾害及隐患等,按照“缺什么、学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编制普法提纲,由带队监察负责人明确1—2名监察员提前准备相关普法内容。开展普法宣讲时,煤矿企业召集五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采区负责人、调度室监控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尽量扩大受众范围。同时,要按照“逢查必考”的原则,对煤矿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抽查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规定分类处置。
作者:罗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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