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委员贺德安: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 |||
煤炭资讯网 | 2020/5/11 11:24:25 安监动态 | ||
长期以来,省政协委员贺德安非常关注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这方面。 “从统计数据分析,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状况呈现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和不足。比如,全省煤炭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很突出,煤矿数量多、规模小、基础弱、管理差的基本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煤矿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屡禁不止、安全风险意识不强、重大灾害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还很普遍,煤矿安全风险极高。”贺德安表示。 对此,他建议,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体制,理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明确生产建设矿井、长期停产停建矿井、关闭矿井和私挖盗采监管机构,明确并公示每处矿井的监管主体,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国有煤矿及其上级公司监管责任和措施,防范煤矿整合过程中责任缺失、监管脱节、管理断档引发事故和低层次、低水平整合,督促其在推动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方面做表率,切实承担起国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同时,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的要求,配齐配强监管人员,保障车辆、装备、经费,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后勤保障。建立健全监管业务能力建设长效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学习方式,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 贺德安委员的这些建议,运用于煤矿安全生产实践中,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