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渝南分局在东林煤矿开展行政处罚公开裁定和普法宣传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5/13 10:20:1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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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对监察执法案件的监督,同时开展好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做到执法与普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2020年5月9日,渝南分局在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林煤矿开展行政处罚公开裁定和普法宣传。 2020年4月26日至28日,重庆煤监局和渝南分局对东林煤矿进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时,发现该矿4月27日早班,3602三段采煤工作面施工5#验证孔时出现“抱钻”异常情况,有3根钻杆没有取出,但现场防突员未按规定第一时间如实汇报的行为。按照法定程序,渝南分局对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调查结束后,为保证执法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法律意识,渝南分局决定对该案件行政处罚进行公开裁定。 本次公开裁定前,渝南分局编制了公开裁定方案,按照公开裁定要求成立公开裁定小组,遵照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确定公开裁定的地点、时间,并告知万盛经开区所有煤矿总工程师、抽采副总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 在公开裁定过程中,主持人首先介绍了公开裁定小组成员、案件承办人和案件当事人,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案件承办人列举了东林煤矿的涉嫌违法行为以及调查取证笔录、收集的证据,指出了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依据条款和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东林煤矿矿长对拟给予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充分陈述了自己的看法、意见,对本次案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依据未提出不同的意见。公开裁定小组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充分讨论研究,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当场宣布拟对东林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玖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开裁定后,分局对现场参会的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重点解读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煤与瓦斯防治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相关内容。 通过公开裁定和普法宣传,分局监察执法工作接受了社会监督,同时增强了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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