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煤监局娄底分局:“四严查”做好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5/16 15:22:2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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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湖南煤监局娄底分局结合辖区内煤矿实际情况,主动转变执法方式,制定水害防治“四严查”工作方案,切实推动煤矿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汛期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严查机构和人员。重点检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是否按要求设置防治水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探放水工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是严查制度和落实。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是否赋予四类人员井下紧急撤人权利,是否按规定举行水害防治专项应急演练。 三是严查能力和素质。结合“逢查必考”要求,重点突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煤矿防治水细则》内容,书面考核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个《细则》培训效果,针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坚决要求煤矿企业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是严查学习和培训。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要求,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要求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是否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现场考核井下职工是否熟悉透水预兆、是否熟悉避灾路线、是否熟悉自救互救方法等。 撰稿 娄底监察分局 魏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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