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未完成月度揭隐患和反“三违”,处罚!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5/2 15:10:10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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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通报处理了3月未完成月度揭隐患、反“三违”指标的12名管理人员,共罚款1350元,在全矿引起了强烈反响。 今年初,该矿把揭隐患、反“三违”、刹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重头戏来抓,重新修订完善了《小河嘴煤矿揭隐患反“三违”管理办法》,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轻重和专业线划分,确定了各级管理人员月度下井揭隐患、反“三违”指标,由安全科实行月度检查、考核和奖惩,考核情况在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OA办公平台进行通报,并与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挂钩。 为提高科队管理人员揭隐患和反“三违”的积极性,该矿将揭隐患、反“三违”指标明码实价,设置了“六条红线”,对未完成月度揭隐患或反“三违”指标,不服从隐患验收安排,隐患验收未通过,隐患验收中弄虚作假,矿及上级单位查处的隐患,未完成帮教流程,帮教单位不主动帮教等情况,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除此之外,该矿还细分下达了科队管理人员月度、季度、年度揭隐患和反“三违”指标,突出规定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做到人员、时间、区域、责任、监管“五个到位”。其中,下井跟带班不低于8小时,巡视不低于6小时;采煤队队干跟班必须与当班职工同进同出,掘进队队干跟班必须执行现场手上交接班。对下井时间不到位的,当班下井不计入出勤并取消下井津贴。每季度,安全科统计全矿科队管理人员揭隐患和反“三违”处罚金额。 “如果不给管理人员下达月度揭隐患、反‘三违’指标,就会存在下井逛田坎、走马观花的现象,如今每月下达指标并严格考核,就会倒逼管理人员带着任务和问题下井,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提高管理人员下井质量。”小河嘴煤矿安全副矿长孙北平表示,该矿通过大力强化科队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履职,能有效排查治理现场安全隐患,及时纠正职工不安全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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