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推行隐患首检跟踪制度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5/8 9:30:45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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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今年以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在隐患整治中推行隐患首检跟踪制度,该制度的推行改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突出问题,杜绝和减少重复性隐患、“三违”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隐患首检跟踪制规定,检查人员在下井时查处的各类隐患,在出井后及时将隐患按照要求填写检查清单并交调度室录入站录入安全信息化系统,检查人员对本人查处的隐患可通过安全信息化系统或企业微信中的“通知提醒”模块查看所填隐患内容、级别、责任人、整改时间是否录入正确,若录入有误要提醒录入人员及时更改。 隐患首检跟踪制规定,检查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在手机企业微信 APP 中查看隐患整改状态和验收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责任队及时进行提醒,隐患整改结束但未及时验收的,首检人员必须督促调度室安排巡视人员验收隐患。 隐患首检跟踪制规定,隐患整改结束后,除调度室每班安排人员对隐患进行验收外,首检人员下井期间对上次查处的隐患进行现场复查验收,确认隐患是否按规定整改合格,验收人员验收是否作假,若首检人员的验收结果与验收人员的验收结果不相同,视为验收人员假验收,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申报验收的,认定假整改,首检人员把首检作假的情况通过调度信群里进行通报亮相,并督促整改,达到警示教育。 隐患首检跟踪制规定,首检责任人对所查隐患未进行跟踪、检查、验收,按:A 级隐患 50 元/条、B 级隐患 10 元/条处罚首检责任人,首检人员未首检作假的通过调度信群里进行通报亮相的,按 10 元/条处罚首检责任人,首检责任人未在本安系统确认的,按 10 元/条处罚首检责任人,因个人未执行首检确认被达竹公司考核扣分的处罚 200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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