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监局:“四措施”扎实推进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 |||
煤炭资讯网 | 2020/5/8 10:34:06 安监动态 | ||
为有效推动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四川煤监局抓提前、早部署,2019年末就印发了《2020年度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方案》,明晰职责、加强统筹、严格标准、强化监察,“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止4月底,全省累计完成“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矿井66处,监察矿井占已经复产复工矿井总数的82.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在印发通知的同时,组织召开了专题视频会议,专门就“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为加强专项监察工作的指导,对5个监察区域分别明确了1名联系局领导和1个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督促指导和牵头重点煤矿的监察工作;各监察区域所在分局成立了由分局局长任组长的“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分局专项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将专项监察工作纳入省局、分局年度、月度执法计划,并与煤矿安全集中整治、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企业主体责任监察以及“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相结合,统筹推进。同时,在对全省5个重点地区和57个30万吨/年以上煤矿集中“开小灶”检查中,将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且重点地区检查由省局领导带队,国有重点煤矿由省局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进行,保证检查效果。 三是严格检查标准。一方面,积极宣传“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工作要求,督促各煤矿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对照专项监察内容自查自改隐患和问题。另一方面,依托监察执法系统,提前分析研判煤矿灾害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制定《“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检查表》,并严格对标对表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以“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灾害防治”等内容为重点,盯住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督促煤矿企业真正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和各项措施。 四是强化监察执法。针对监察执法发现的问题,逐条追根溯源,从制度、决策、投入、设计、措施、操作、考核(验收)等全流程,紧盯“关键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实现“查事向查人转变、查企业向查企业关键少数转变、事故追责向隐患追责转变”三个转变,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截止4月底,全省累计完成“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矿井66处,查处隐患539条,处罚款467.99万元,停止采掘工作面21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7处。同时,还查处了一起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生产作业典型案件,并依法责令该煤矿停产整顿60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合计处罚款1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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