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希军: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纪检监察保障作用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6/19 21:26:3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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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纪委监察机构负有监督检查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及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纪问责的职责。职责所在,使命所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担当尽责,像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一样,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于萌芽。企业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人,纪检监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才有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在安全生产中,作为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承担具体安全管理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督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落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之中。 加大监督责任落实,切实改变作风防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开展到哪里,纪检监察监督就应该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发声”把安全生产纪律要求讲到位,及时“发力”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存在问题的解决落实。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中梗阻”等问题实行常态化监督,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久拖不办、久拖不改、失职渎职等现象坚决查纠,久久为功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把监督挺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 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形成强力震慑保安全。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于纪检监察职责定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的查处力度,针对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精准问责。同时通过开展安全事故以案促改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从心灵深处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倒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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