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按“三违”处罚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6/22 18:46:40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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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6月21日,王某某上班时没有系好安全帽绳子,被矿管理人员抓获处罚20元………”。 这是6月22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采煤三队队长在召开班前会上说:“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戴防护镜,这些常人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如果稍有疏忽,它带给我们职工的危害也是有目共睹的,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劳保管理办法”。 今年以来,该矿在今年初出台的安全文件和劳保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职工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一律按照“三违”处罚,该办法还包括,职工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除扣除责任人当月安全精细化考核分和按情节进行罚款外,还要进“三违”帮教班,由安全科组织专门帮教学习。 该矿工会、劳资科、安全科、纪委监察审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每月底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矿通报,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同时,该矿还将劳保用品正确佩戴纳入机关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和职工代表视察安全的重要内容,全方位督促职工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我们的安全规程上有明确规定要正确穿戴使用好劳保用品,这是我们上岗前的必要环节,同时也是必备条件。只有我们从思想上重视了、行为上落实了,劳保用品就能成为我们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保护神。”该矿工会副主席赖德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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