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庭“故意”认罪,香港国安法首名被告不准保释丨香港一日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7/8 11:32:58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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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周庭认罪,黄之锋续不认罪“
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被指参与去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案件今日(6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周庭表示会认罪,黄及林则否认指控,控方透露将有21名证人,及一盒长达2小时22分钟的录像带。 裁判官钱礼将周的案件押后至8月5日于西九龙法院再提讯,到时会处理周的定罪及判刑,黄及林则在同日作审前复核,各人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3名被告依次为黄之锋(22岁)、林朗彦(25岁)及周庭(22岁),黄被控3罪,周被控2罪,林被控1罪。 3人共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另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于同日在湾仔警察总部正门外组织未经批准集会。他与周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在同日于警总外参与未经批准集会。 周庭在庭外称,她并无案底,案件相对轻微,预料刑罚都不致太重,她又指港府“以冗长司法程序抹灭抗争意志”,希望能尽快处理案件,并会继续“抗争”。但她又称,目前香港形势每天都会急剧改变,无人能够预计到,她目前未有任何打算,只想专注先处理好本案。 直新闻认为,周庭认罪是故意之举,绝非已洗心革面。她自己也讲得很清楚,无非是自恃“案件轻微,刑罚不致太重”,还会继续进行所谓“抗争”。那么,未来等待她的很可能是香港国安法了。 黄之锋今日否认指控,拒不认罪,但以他的所作所为,目前的指控确实是太小儿科了,未来必有更重的刑罚惩治他。 大公报评论指出,黄之锋多年来一直煽动美国通过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去年在“修例风波”爆发后终于“成功争取”,他更得意洋洋地指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法案,象征美国对港政策重大调整,在中美贸易战下,仍会关注香港民主进程和人权状况云云。其勾结外国、为外国主子鞍前马后的“汉奸”嘴脸表露无遗。 若黄之锋此后继续勾结外国政客制裁香港,从事损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其行径就足以构成“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而事实上,以黄之锋之流当前的态度和行径,直新闻也实难相信他们会有洗心革面、改过自新的意愿。 举“港独旗”、叫嚣所谓“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当前都会被依法追究;黄之锋等人公然勾连外国制裁,甚至颠覆政权,行为性质更严重百倍。法律底线和政府决心不应被黄之锋之流如此试探,香港国安法更不容狂妄挑衅,现在是时候让他们一尝国安法的利刃了。 香港国安法首例被告 不准保释 23岁男子唐英杰在回归纪念日当天,涉嫌在铜锣湾骑着插有“光复香港”旗的电单车冲向警察防线,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名,成为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被告。 案件上周五提堂时,唐因骨折留院,未能出席聆讯,今(6日)出院并坐着轮椅被带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总裁判官苏惠德称考虑到香港国安法第42条,及认为有不依期归押风险,拒让被告保释,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再提讯,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告今日中午由警车押解至法院应讯,警车驶进法庭时,多名警员持枪在庭外戒备,进行聆讯时,犯人栏内亦有5名庭警看守被告。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今举行首次会议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2条,特区于3日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今日(6日)举行首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亦列席会议。 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陈国基亦同时兼任国安委秘书长。 国安委按香港国安法第15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就国安委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并将列席国安委会议。国务院早前已决定任命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出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国安委的职责为:(一)分析分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二)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国安法》第十四条亦明确规定国安委的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刘赐蕙:担任国安处首长感到无比光荣 | |||
| 来源:深圳卫视 | 编 辑:也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