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 | |||
| 煤炭资讯网 | 2020/8/13 10:41:08 论文、言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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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以“对标巡视要求,自查检查结合、侧重纪实考察、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为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能发现问题、取得实效。 一、加强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书记牵头挂帅,成立以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组,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考核。各级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检查考核分为自查总结、现场汇报、综合评定和总结反馈四个阶段,检查考核内容围绕中央和上级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要求,突出对“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突出检查考核的方法内容。在形式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三会一课”的开展,组织特色鲜明的廉洁文化活动,拓宽教育方式。在内容上,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会议精神情况、组织党章党规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安排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及干部和教职工遵纪守法情况等,切实增强检查考核工作的覆盖面。 三、转变检查考核的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首先要鲜明地体现政治性,教育系统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新精神,改进检查考核的导向、内容和方式,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安排部署不虚、内容方法不空、结果运用不偏,有效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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