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制定特别规定确保后5个月安全生产 | |||
煤炭资讯网 | 2020/8/13 19:01:10 矿建勘探 | ||
【本网讯】近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制定了确保后5个月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为进一步抓好矿井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厉打击违章行为。生产口管理人员每月反违章不少于 5 人次,非生产口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次,反违章必须落实到违章者本人;同时,提高违章处罚力度,一般违章罚款 50 元/条,较严重违章罚款 100 元/条,严重违章罚款 300 元/ 条,特别严重 2000元/条;连续三个月受到特别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年终各类奖金。 提高揭隐患个数。生产口管理人员月度查隐患条数不少于下井个数,非生产口管理人员月度查隐患条数不少于下井个数的一半,隐患必须落实 到个人。同时,提高隐患处罚力度,C 级隐患 20 元/条,B 级隐患 200 元/条,A 级隐患 2000 元/条,连队队干每月承担职工隐患、“三违”罚款总额的20%。 严肃处罚不作为者。严厉打击隐患假整改、假申报、假验收,对作假者,一律处罚 500 元/条,完不成个人反“三违”、抓隐患的管理人员,处罚 200 元/ 条。 不能按期完成矿各类会议或领导安排的安全工作,处罚200元/条。凡发生严重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单位,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给予当班值班队干降职或撤职处分。 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一律停工学习,学习天数执行达竹公司规定。学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性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连队班长及队干、机关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罚款 1000元, 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按达竹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同时,规定连队班前会必须通报上一班次的隐患或“三违”情况,当班班长必须讲清楚本班安全注意事项,否则,处罚当天地面值班 队干、班长各 100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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