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篇稿费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 济矿物流《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今年1月起实施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1/15 11:48:57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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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021年1月12日,中共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标志着该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明确了奖励范围和标准,单篇稿费奖励最高可达10000元,将从2021年1月份开始实施,有实力的通讯员大显身手的机会来了。 据了解,为规范和加强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济矿物流”)新闻宣传工作,维护公司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及时准确地宣传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风廉政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传承好落陵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济矿物流根据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文件要求拟订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为八章、二十三条。 《办法》规定,济矿物流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30人以下的部门要明确一名兼职通讯报道员;30人以上的部门要明确2名兼职优秀通讯报道员。 《办法》中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奖励的范围和标准,通讯员单篇作品最高可获得10000元的稿费激励,凡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的宣传报道和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播出的新闻作品,均奖励10000元/篇;表格分成五个档次,从国家级媒体到本企业媒体,由高到低都有不同的金额奖励,单篇作品最低奖励标准为15元。一稿多中的宣传作品,按其中最高级别媒体只发放一次稿费奖励,不重复奖励,不奖转载作品和失实报道。 《办法》同时也对专兼职宣传人员奖励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公司内部通讯员在本企业内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表稿件和在济宁能源层面及上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的,均有稿费奖励,可按奖励标准执行。公司主要精力从事新闻宣传、编辑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公司内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表的稿件无稿费奖励;但在济宁能源层面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的,也有稿费奖励,可按奖励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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