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富强:“万历中兴”知县霍惟准 | |||
煤炭资讯网 | 2021/1/21 14:45:07 散文荟萃 | ||
走进沁水县端氏镇曲堤村,可以看到现仅存完好霍惟准府第的瞭望楼,始建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落成明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据考证,是本村举人霍惟准的高祖所建。 霍惟准(维准),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乡试,中举“亚魁”。明、清两代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为此,他具备选官资格,奔赴山东,任阳谷、齐河知县。 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霍惟准以举人任阳谷县县令,在治理阳谷县方面有一套办法,使得阳谷县在较短时间内就清楚了积弊,变得吏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他被调任距离省城很近的齐河县任县令,利用治理阳谷的办法,策轻就熟,亦很奏效。由于他在短时间内就把齐河治理得很有成效,引起官方重视。与董其昌、米万钟、张瑞图并称的“晚明四大家”邢侗撰写《齐河令霍公考绩荣膺异宠序》:“齐邻省会,诸上官竟相惊诧,谓:安得通练如此令者?一切疑难大狱,往往属讯,公视荫决爰书,确于金石,上官籍手转报,不更窜一字,...”。《齐河县志·宦绩志》也记载:“霍惟准,山西沁水人,万历间知县事。莅政明敏,听断得情,民无怨抑,咸以神君称焉”。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据《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九》记载:“霍维准,沁水人,大理寺评事”。他按照明朝任职规定,任满一个职位三年,经考核及格,得到了连续向上推举胜任,官至南京大理寺评事、右寺丞,始终做到了履职尽责、鞠躬尽瘁,病逝于任上。临终,明朝皇帝下旨,霍惟准按少卿惯例赐恤,并叶落归根于沁水,安葬于嘉峰镇殷庄村沁河西北的牛尾岭。 悠悠沁河水,滚滚汇黄河,滋润着齐鲁大地。我如今在曲堤瞭望楼上,凭吊“万历中兴”的知县霍惟准,举目敬仰之情油然而生、慷慨万千。这正如郑板桥脍炙人口的诗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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