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渡煤业公司“七个严格执行” 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 | |||
煤炭资讯网 | 2021/1/22 22:51:48 安全专题 | ||
【本网讯】日前,山西焦煤汾西矿业两渡煤业公司制定了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依照“七个严格执行”抓好特殊时期的矿井安全生产。 一、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遵守调度部门相关规定,杜绝通讯联络不畅,公司各生产科室,每日夜间必须有1人在矿区范围内值守待命,遇特殊情况,必须保证在接电话起10分钟内能到达公司调度室,对违反值班值守规定的科队级干部安全绩效考核。 二、严格执行入井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口科队级干部下现场力度,本规定执行期间,科队级干部每月入井次数在完成原规定基本入井任务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天,为鼓励干部多下现场,规定每多入一天井奖励100元,由安监处负责统计,报全面预算中心审批随当月工资兑现发放,执行到“两会”结束。科队级干部日常入井巡查要确保偏远地区、盲区死角每天都有人巡查,要做好当日井下所有地点100%全覆盖。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做到“四不伤害”,凡做不到者,严禁入井作业,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者,加倍处罚。 三、严格执行跟班、安全监察专员带班制度,特别是特殊作业地点、特殊区域、特殊环节,必须按照调度安排的地点跟班带班,跟班领导要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快速有效处置各类问题,盯住不放心的事、管住不放心的人。各生产、辅助队组每班井下作业时,必须有队领导(队长、书记、技术员)跟班,无队领导跟班,严禁作业。 四、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特别规定期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因工作措施不力、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章指挥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队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度》进行问责;特别规定期间,由纪委、组织部、安监处负责对干部入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10天对所有科队级干部的入井情况检查一次,通过查看记录台账、调取监控视频、人员定位数据等是否实现闭合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并及时在早调会通报检查情况;对在此期间入井弄虚作假的干部,一经发现或查实,由纪委组织问责,给予免职处理。各生产队组队长、书记每天必须有一人亲自安排零点班班前会;公司调度不定时督导、检查,次日早调会通报,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扣除队组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发现两次由纪委组织问责处理;对各部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有安排无落实的领导干部,一律由纪委按照相关规定加倍处罚追责问责。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包队制度,包队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所包队组的周五安全例会,抓好所包队组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指导队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期间,所包队组出现安全事故的,要株连并加倍处罚包队干部。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特别规定期间,公司领导、生产口科队级以上领导干部、地面部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周六日不休息。公司各级领导因公因私外出离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如有不遵守规定擅自离矿的,按照公司干部作风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七、要严格执行好班前会制度。特别规定期间,公司各生产辅助队组要召开好班前会,着力提高班前会质量,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将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强调到位,管好各自范围内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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