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榆林监察分局召开四季度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通报榆林市纪委监委9月18日发布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部署四季度党风廉政工作。
会议指出,前三季度,全体监察员能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分局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持之以恒地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会议强调,要继续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清醒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意义,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局、分局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防微杜渐。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局“禁酒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严肃作风纪律,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切实维护矿山安全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三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四要强化应急意识。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应急”观念,在机构改革的攻坚期不能有丝毫松懈,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做好应急值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五要强化监督执纪。分局领导要组织两支部委员对今年以来监察的煤矿开展监督回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一律向省局党组报告。